一、法規背景與核心目标
歐盟無障礙指令(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 EAA,指令編号EU 2019/882)於2019年6月發布,2025年6月28日正式生效。該指令旨在消除歐盟成員國間關於ICT産品和服務無障礙要求的法律差異,推動殘障人士平等訪問在線産品和服務,促進無障礙産品和服務在歐盟範圍内的自由流通。其核心目标包括:
統一标準:補充並擴展《歐盟網頁可訪問指令》(EU 2016/2102),覆蓋更廣泛的ICT産品和服務。
消除障礙:確保殘障人士(包括視覺、聽覺、肢體、認知障礙者)能夠平等使用數字産品和服務。
市場自由化:通過統一标準,減少企業合規成本,促進歐盟内部市場的公平競争。
二、認證範圍與适用産品/服務
EAA的認證範圍涵蓋以下類别:
(一)産品類
消費類計算機硬件及操作系統
台式機、筆記本電腦、智能手機、平闆電腦、路由器、光貓等。
自助終端
POS機、ATM機、售票機、自助值機終端、信息交互式終端(非交通工具集成部件)。
視聽媒體服務終端
電視設備、機頂盒、電子閱讀器等。
其他交互式設備
智能家居設備、可穿戴設備等(需滿足交互式計算能力要求)。
(二)服務類
電子商務服務
官方網上商城、在線支付系統等。
電子通信服務
緊急呼叫服務(如“112”)、語音通信、視頻通話等(不含機器對機器傳輸服務)。
視聽媒體服務訪問
網站、移動應用程序、電子票務服務、實時旅行信息服務等。
個人銀行服務
網上銀行、移動銀行應用等。
交通服務
航空、鐵路、公路、水上客運的網站、移動應用、電子票務系統等。
(三)豁免範圍
曆史内容
2025年6月28日前發布的預錄制視頻、Office文件格式。
第三方内容
非經濟運營商開發或資助的内容。
存檔内容
2025年6月28日後未更新的靜态内容。
特殊服務
公共廣播機構網站、非政府組織網站(不提供公共服務)。
三、認證周期與過渡期安排
EAA的認證周期分爲以下階段:
強制實施日期
2025年6月28日起,所有新投放市場的産品和服務必須符合EAA要求。
過渡期安排
5年過渡期:2025年6月28日前已投放市場的産品或服務,可在合同期内繼續使用,最長至2030年6月28日。
20年使用壽命限制:設備可繼續使用至其使用壽命結束,但最長不超過投入使用後20年。
緊急服務豁免
緊急通信服務(如“112”)的無障礙要求可延遲至2027年6月28日。
四、合規要求與認證流程
(一)産品合規要求
設計要求
兼容性:與主流輔助技術(如屏幕閱讀器、語音識别軟件)兼容。
可配置性:允許用戶自定義字體大小、顔色對比度、語音速度等。
操作無障礙:支持鍵盤操作、語音控制、簡化操作流程。
文檔與支持
提供無障礙格式的說明書、警告語等。
技術支持和客戶服務需提供手語視頻、文字聊天等無障礙溝通方式。
包裝與标識
包裝上需标明産品無障礙特性、制造商信息、型号、批次号等。
産品需加貼CE标志,並附歐盟符合性聲明。
(二)服務合規要求
網站與移動應用
遵循WCAG 2.1 AA級标準,確保可感知、可操作、可理解、健壯性。
提供無障礙支付界面、實時出行信息、電子票務服務等。
服務運營信息
通過多種感官渠道提供信息(如文字、語音、觸覺反饋)。
支持服務需提供無障礙溝通方式。
(三)标準合規要求
EAA推薦使用EN 301 549标準作爲技術指導,該标準涵蓋以下方面:
通用性要求
封閉功能需提供非視覺訪問方式(如語音輸出、觸覺反饋)。
生物識别不應作爲身份驗證的唯一方式。
功能性要求
針對不同障礙類型(如全盲、色盲、聽覺受限)提供定制化功能。
軟硬件兼容性
支持USB、藍牙等标準連接,確保與輔助技術(如屏幕閱讀器)兼容。
五、常見問題解答
一、EAA将於2025年6月28日正式實施,這是否意味著從該日期起,産品在清關時就需要企業自我聲明滿足EAA要求?
是的,2025年6月28日之後投放市場的新産品,都需要在清關時進行符合性自我聲明。
例如,産品應符合《歐盟無障礙法案(EAA)》推薦性标準EN 301 549。
二、法規中提到“2025年6月28日前已提供並簽訂合同的服務可在合同有效期内繼續使用,最長不超過5年過渡期,直到2030年6月28日必須全面實施”。這句話怎麽理解?
首先,這個條款隻适用於服務提供商,不适用於産品制造商。
也就是說:單獨面向銷售者的軟硬件産品本身,不存在過渡期這個概念,一律2025年6月28日起就必須合規《歐盟無障礙法案(EAA)》。
而服務提供商,對於在2025年6月28日之前已經投入使用、或簽訂合同的服務,法案提供瞭一個5年的過渡期,允許企業逐步淘汰不符合無障礙要求的、與服務配套的軟硬件産品,以滿足新的标準和要求。
三、如果我是服務提供商,既然存在5年過渡期,是否可以不用考慮EAA合規?
以服務提供商:電信運營商爲例。
假設其提供寬帶服務的同時,給用戶提供瞭一個路由器,那麽這個路由器,有5年的豁免期,電信運營商可以在5年内把這個路由器換成符合EAA要求的産品。
但是,這個路由器的生産商,面向市場獨立銷售的這款路由器,則不存在5年豁免期的概念。
四、法案在2025年6月28日正式實施這個時間點上,企業是否還有其它常見的一些疑問和誤區?
由於《歐盟無障礙法案(EAA)》還未正式生效,誰都無法預測屆時的執法力度、司法解釋、判決案例,這裏面存在大量不確定性。
但從曆史經驗看、結合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同類法案執行情況,任何新生效的無障礙相關法案、助殘相關法案,執法力度都很強,企業被投訴時的敗訴概率也很高,甚至産品會被殘障者和助殘組織重點關注無障礙情況。
鑒於此,我們建議重視歐盟市場的企業,不要冒險,盡可能都讓産品考慮《歐盟無障礙法案(EAA)》合規。
——這不僅是避免違法,也是讓産品能真正更好被殘障用戶使用,一舉多得。